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【公告】115年下半年演藝活動申請自115年2月1日至2月28日收件 (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)

115年演藝活動申請


  1. 依據 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 辦理。
  2. 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:

    (1)演出檔期:115年7月至12月(及116年1月至6月大型巡迴演出節目,由評審委員認定)。

    (2)演出地點: 員林演藝廳表演廳、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。

  3. 收件日期:自本(115)年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,採線上申請並須檢具紙本申請資料1份,報名請點我

  4. 相關申請表件,請詳閱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。

  5. 洽詢電話:04-8323410分機301 蕭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