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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-自114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收件

報名日期:114-08-01~114-08-31

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注意事項 【採線上申請 + 1份紙本提送 並行】

一、演出場地:本局所屬員林演藝廳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。

二、受理演藝活動類別:舞蹈、音樂、戲劇、戲曲類、其他藝文類演出。

三、受理檔期:115年1月至6月之演出檔期申請及115年7月至12月大型演出節目申請

四、演藝活動申請及送件方式如下:

(一)於網頁線上填寫各項報名資料,並上傳活動計畫書。

(二)線上填寫 報名資料完成後,請於受理期間內檢具以下資料紙本1份下載紙本資料表格請點我

  ● 演藝活動送件表+計畫書1份(附於計畫書最上方) ,計畫書內容應包含:
  1.封面:註明演出名稱、預計演出日期及時間、申請單位、聯絡人、電話、地址。
  2.內頁:內文段落至少應有團隊簡介、經歷資料、演出內容、創作理念說明、宣傳方式、經費概算表及近5年內演出紀錄等,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。

  ● 應備證明文件及資料:
  1.團隊登記立案證書身分證及相關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。
  2.演出同意書書信往來證明1份。
  3.演出相關影音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,由申請者自由備送,以各1份為限。

  ● 注意事項:送件申請表、自我檢核表、演出同意書、著作權及使用權聲明書,並請務必加蓋申請單位大章及負責人章

  ● 送件方式:專人持送彰化縣文化局或員林演藝廳,或以掛號寄送至「彰化縣文化局彰南演藝科收」,住址: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115上半年演藝活動演出」。

       ● 洽詢電話:04-8323410分機301。 

       ● 收件日期: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,逾期或提前不予受理。紙本申請資料及附件,不論是否通過評審均不予退還。 

(三)送件表內聯絡地址請務必填寫可接收郵件之聯絡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