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「彰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」申請須知
一、彰化縣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扶植及獎助彰化縣傑出演藝團隊,穩定行政營運,提升專業創作水準,並鼓勵團隊發展自我特色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,特依文化部「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」訂定本須知。
二、徵選及獎勵對象:
本須知所稱演藝團隊係指設籍並立案於本縣,從事音樂、舞蹈、傳統戲曲、現代戲劇及民俗等之演藝團體,並具備下列條件者:
(一)於本局登記立案滿一年。
(二)每年至少有二場以上之優質演出。
(三)團隊財務收支制度健全。
(四)年度計畫含創新節目製作。
(五)提出具體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、行政營運及教育推廣活動等。
(六)以製作彰化縣在地特色(含新編與舊作重製)節目優先入選。
三、徵件期程:自113年12月25日(三)至114年2月5日(三)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,如有異動以本局官網公告為準。
四、申請送件及應備資料:
(一) 採線上申請,請另備紙本一份(需用印)。★ 線上報名請點我
(二) 申請單位應備資料如下:
- 送件檢核表。
- 申請計畫書紙本一份(含用印)。
- 影音資料:團隊前一年度重要演出剪輯影片(3分鐘內)。
- 合作意向書:聘有顧問者及非貴團之演出人員需填具;無顧問者,可免。
- 完稅證明影本:前一年度國稅局申報書或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。
- 切結書:未重複接受獎補助及未重複於其他縣市立案。
(三) 前款(二)文件資料一份,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,內文標楷體14號字,封面及經費表需加蓋申請單位章及負責人章。
(四)可專人送達或以掛號寄送「彰化縣文化局 員林演藝廳」,寄送地址: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二段99號,信封請註明「114年傑出演藝團隊申請」,收件日期以本局截止收件期限為憑。逾期或提前不予受理。洽詢電話:04-8323410。
五、檢附「114年度「彰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」 申請須知如附檔。
六、業務窗口:彰南演藝科 04-8323410分機308 吳小姐
114年度 「彰化縣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」線上說明會
一、說明會時間:114年1月2日(星期四)上午11時
二、Google Meet 會議連結:meet.google.com/bmz-kitz-ooy
三、會議前30分鐘可測試連線,歡迎有興趣者準時與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