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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4年演出團隊/主辦單位專區:彰化縣員林演藝廳青年席位申請須知

  • 發布單位:彰南演藝科

員林演藝廳青年席位

🌟 為配合文化部 「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」擬定 「 114年彰化縣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團隊/主辦單位申請須知」。


🌟本縣辦理場館:員林演藝廳


🌟 適用對象及節目類型:

  1. 適用對象不含各級政府、各級公立學校、公立大專校院或行政法人設立、附設之表演團隊。
  2. 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6 日止,於本局員林演藝廳演出之團隊/主辦單位。
  3. 售票表演藝術節目(不含流行音樂類)。


🌟青年席位方案:

  1.  5折自由座:原價票區新臺幣(下同)2,400元以下,青年席位不限票區自由選位,每場次至多200 席,參與場次皆須規劃本方案。
  2. 指定席:原價票區1,800元以下,每席青年席位優惠價以300元為原則,每場次至多40席,每席補貼上限1,500元。
  3. 前述2方案可併行。


🌟注意事項:

  1. 每席位須至少使用成年禮金(同文化幣)100點(元)以上。
  2. 團隊應自行妥處票務相關作業及票價優惠,並委託適用成年禮金之第三方售票平台進行售票作業。
  3. 倘該場次之「指定席」啟售後成效不彰,團隊可於演出前10日逕洽售票平台更改為一般座位。
  4. 青年席位販售,應於票面加註「持青年席位票券者,請憑證件入場」提醒字樣,並於演出入場驗票協助查驗購買者為本人及憑有效證件入場。
  5. 有意願進校推廣之團隊,提供(校園)宣傳費每場次以1萬元為原則。
  6. 本局依據第三方售票系統報表核實補貼團隊該場票務行政費、青年席位實際售出張數之票款差額及宣傳費。
  7. 相關規定請詳參下方相關檔案「 114年彰化縣推動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振興方案團隊/主辦單位申請須知」 及「彰化縣青年席位切結書 」。